2014年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自主招生章程
发布人:王黛微  发布时间:2015-12-28   浏览次数:1580

2014年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自主招生章程

( 本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)

一、学校全称

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

二、就读校址

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周公路2788号

三、层次

□ 本科■ 高职□ 专科

四、办学类型

■ 普通高等学校□ 成人高等学校

□ 公办高等学校■ 民办高等学校□ 独立学院

□ 高等专科学校■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

五、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

  

专业志愿代码

专业名称

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

历届高中生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

三校生

退伍士兵

01

应用英语(涉外酒店管理)

5

1

5

​

02

应用英语(涉外商业经营管理)

5

1

5

​

03

商务日语(进出口贸易实务)

10

1

5

​

04

应用西班牙语

5

1

5

​

05

金融管理与实务

10

2

15

​

06

证券与期货

8

1

5

1

07

会计(涉外会计)

10

2

20

1

08

报关与国际货运

7

1

10

​

09

国际商务

5

2

10

​

10

物流管理

5

2

10

​

11

旅游管理

5

2

10

​

12

工商企业管理

5

2

10

​

13

工程造价

5

2

10

​

14

建筑工程技术

3

2

10

​

15

计算机应用技术

3

2

10

1

16

计算机网络技术

3

​

10

​

17

应用电子技术

3

​

10

​

18

数字媒体技术

3

1

10

​

19

机电一体化技术

3

1

10

​

20

汽车运用技术

3

1

10

​

21

应用化工技术

3

​

30

​

22

食品加工技术(食品安全与检测)

3

​

30

​

23

食品营养与检测

3

​

20

​

24

广告设计与制作

3

​

20

​

25

应用艺术设计(室内设计)

2

2

20

​

26

应用艺术设计(少儿艺术)

3

​

20

​

27

应用艺术设计(游戏美术设计)

2

1

20

​

28

人物形象设计

2

​

20

​

合计

127

30

370

3

备注:3名退伍士兵招生计划,考试单独组织、录取标准单列。

2014年因学院整体搬迁,新生就读地址:上海市金山区漕廊公路3888号。

六、招收男女生比例

无

七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

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执行

八、录取规则

一、获得以下奖项的考生,经学院相关部门组织的面试后可免笔试入学

(一)上海市“星光计划”技能比赛一、二等奖获得者(上海市教委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市教育发展基金);

(二)上海市奖学金获得者、上海市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称号者、优秀毕业生获得者(上海市教委);

(三)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个人全能奖获得者(上海市教委);

(四)具有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(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劳动和社保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、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);

(五)应届高中生(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者),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1门或1门以上A的考生;

(六)应届高中生(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者),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2门或2门以上B的考生。

  

二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

(一)文化要求:

1、考生必须具有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、思想政治、历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学、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十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。

2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A、B、C、D、F折成固定对应的分数:A=100;B=90;C=75;D=60;F=40。

3、非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素质技能测试。测试内容:道德修养与法律常识、基本科学常识、人文艺术素养、健康心理素质等。测试时间90分钟,满分300分。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校考,内容为:“素描”满分250分,“色彩”满分250分。

4、第一专业报考艺术类应用艺术设计(少儿艺术)专业的考生,须参加校考和面试,校考内容为:“素描”满分150分,“色彩”满分150分。面试内容:才艺表演、综合评定等,满分200分。

  

(二)录取原则:

1、非艺术类:

按高中学业水平十门等第折成固定对应分数后的总分(不含物理、化学、生命科学3门科目的技能操作及英语听说测试成绩等第)×0.7+素质技能测试成绩+按照规定可以获得的加分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同分则依次比较素质技能成绩、语文成绩、英语成绩。

2、艺术类:

按高中学业水平十门等第折成固定对应分数后的总分(不含物理、化学、生命科学3门科目的技能操作及英语听说测试成绩等第)×0.5+校考成绩(素描、色彩)+按照规定可以获得的加分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同分则依次比较校考成绩(素描)、语文成绩、英语成绩。

3、第一专业报考艺术类应用艺术设计(少儿艺术)专业的考生:

按高中学业水平十门等第折成固定对应分数后的总分(不含物理、化学、生命科学3门科目的技能操作及英语听说测试成绩等第)×0.5+校考成绩(素描、色彩)+面试成绩+按照规定可以获得的加分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同分则依次比较校考成绩(素描)、语文成绩、英语成绩。

4、艺术类、非艺术类专业不得兼报。

  

三、历届高中生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、三校生

(一)文化要求:

1、非艺术类考生:必须参加2014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统一入学测试与学校组织的素质技能测试。入学测试内容:语文、数学、英语和生活常识(其中语文、数学、英语各占30%、生活常识占10% ),以中职校语数外教学大纲为基础,试卷满分150分,考试时间90分钟。素质技能测试内容:道德修养与法律常识、基本科学常识、人文艺术素养、健康心理素质等。试卷满分150分,考试时间为90分钟。

2、艺术类考生:必须参加2014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统一入学测试,入学测试内容:语文、数学、英语和生活常识(其中语文、数学、英语各占30%、生活常识占10% ),以中职校语数外教学大纲为基础,试卷满分150分,考试时间90分钟;另加试学校组织的校考,内容:素描和色彩。“素描”满分100分,“色彩”满分100分。

3、第一专业报考艺术类应用艺术设计(少儿艺术)专业的考生:必须参加2014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统一入学测试,入学测试内容:语文、数学、英语和生活常识(其中语文、数学、英语各占30%、生活常识占10% ),以中职校语数外教学大纲为基础,试卷满分150分,考试时间90分钟;另加试学校组织的校考,内容:素描、色彩以及面试。“素描”满分50分、“色彩”满分50分、面试满分100分。

4、退役士兵考试、录取按照教委相关文件。

  

(二)录取原则:

1、非艺术类

统一入学测试成绩+素质技能测试成绩+按照规定可以获得的加分,录取时先分生源类别(高中生、三校生),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同分则依次比较素质技能测试成绩、入学测试成绩。

2、艺术类

统一入学测试成绩+校考成绩+按照规定可以获得的加分。同分则依次比较校考成绩(素描)、入学测试成绩。

3、第一专业报考艺术类应用艺术设计(少儿艺术)专业的考生

统一入学测试成绩+校考成绩+面试成绩+按照规定可以获得的加分。同分则依次比较校考成绩(素描)、入学测试成绩。

4、艺术类、非艺术类专业不得兼报。

  

四、如有计划缺额,二志愿和征求志愿考生录取,以“我院所规定10门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折算出的成绩总分”或“统一入学测试”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
五、加分政策(第一志愿考生)

加分项目

分值

颁证机构

高中(中职)阶段获得区(局)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称号者

20

区县教育局

高中(中职)阶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称号者

10

毕业学校

应届高中生(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者),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1门B

30

​

应届高中生(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者),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3门或3门以上C

30

​

应届高中生(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者),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10门D或D以上成绩

30

​

应届高中生(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者),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2门C

25

​

应届高中生(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者),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8门D

20

​

上海市“星光计划”技能比赛三等奖获得者

30

上海市教委

人力资源和社保局

市教育发展基金

具有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证书者

20

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劳动和社保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

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

旅游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

10

上海旅游职教集团

一级运动员

30

省(市)体育局

二级运动员

25

省(市)体育局

三级运动员

20

省(市)体育局

少数民族

10

民政部门

烈士子女

20

报考商务日语(进出口贸易实务)专业且与高中(中职)专业对口

50

​

报考应用化工技术专业且与中职专业对口

30

​

报考食品加工技术专业且与中职专业对口

30

​

加分项目分值可累加,最高累加至30分,分值计入总分。

报考商务日语(进出口贸易实务)专业且与高中(中职)专业对口的加分不可与其它项目分值累加,符合条件的考生一次性加分50分,分值计入总分。

加分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8日。

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,正式录取前在学院网站公示。

九、收费标准

学费标准

一般专业10000元/每生每学年(沪价行[2000]120号)

艺术类专业12000元/每生每学年(沪价费[2006]11号)

住宿费标准

2000元/每生每学年(4人间)(沪价费[2003]56号)

报名、考试费

报名费14元/人,考试费26元/科,艺术类专业考试费50元/科。(沪价费[2006]5号)

十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

学校名称

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

证书种类

修学期满,符合毕业要求,颁发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

十一、联系电话

021-58132580,021-58136815,021-58133530

十二、投诉电话

021-58134231

十三、网址

www.shzq.edu.cn

十四、资助学生政策

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,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“绿色通道”申请入学,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贷款、勤工助学岗位、特殊困难学生补助等。

学校承诺:绝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。

十五、其他须知

报名与考试

1、所有考生均通过上海招考热线(www.shmeea.com.cn和www.shmeea.edu.cn)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。时间:2014年2月11、12、13日(考生报考资格以沪教委学【2014】62号为准)。

2、入学测试、素质技能测试考试时间为2014年 3 月1 日,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为准。

3、学院组织的素质技能测试考试大纲、面试测试大纲(免笔试考生)、面试测试大纲(少儿艺术专业考生)可在1月10日后到学院网站进行查询。